酒店是一種商業性bai物業。長期以來,有關商業性物業估價的實踐和研究主要集中在零售業房地產、工業廠房和商用辦公樓等領域,有關酒店估價方法的研究并不多見。因此,無論是估價機構還是投資者,在評估酒店價值時,都沒有太多的選擇余地,往往借用面向其他商業性物業開發的估價方法。
酒店價值由四個部分組成:土地、建筑物、內部設施和商譽等。就土地和建筑物而言,酒店與其他商業性物業一樣,可以按照同樣的原理進行估價,但是,酒店業所獨有的一些特點,如酒店用途單一、需要特殊的管理經驗,以及酒店價值與其未來產生凈收入的能力直接相關等,使得酒店估價在較大程度上不同于其他商業性物業。
酒店資產評估三種方法
酒店資產評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場法、收益法和資產基礎法。
(1)市場法
將評估對象與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進行比較,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。中國的市場法估值包括企業價值倍數、市盈率倍數、溢價率比較。
(2)收益法
將預期收益資本化或者折現,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。收益法評估股東全部權益價值=企業整體價值-有息負債;企業整體價值=營業性資產價值+溢余資產價值+非經營性資產價值。有息債務是指評估基準日被評估企業賬面上需要付息的債務,包括短期借款、帶息的應付票據、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等。
(3)資產基礎法
以被評估企業評估基準日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,合理評估企業表內及表外各項資產、負債價值,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。